【好散,也是一種幸福】

瑞餚姐:任何一種關係如果都訴諸法律才能結束的話,是不是太悲哀了呢?

貝大小姐:有時不是你要這樣,人家也這樣逼著你啊!

瑞餚姐:嗯!就像賴芳玉律師所說:這世界本不公平,每個人都在不公平的世界裡,選擇自己可以活下去的理由,何須怨懟或感傷,這就是人生!

貝大小姐:難道就繼續當個受害者好了!你不放過自己,也不放過任何人?

瑞餚姐:你那句也是賴律師書裡的ㄟ,這本書金句超多der,我最喜歡這句:如何接受善變是人生常態,讓心看得見遠方,是幸福很重要的課題!

貝大小姐:我喜歡這句:三十五歲對女人來說,雖談不上歷經滄桑的年紀,卻已是活得較明白的年紀了。

瑞餚姐: 原來我離明白還有十年要撐啊…

貝大小姐:你離不要臉卻很近啊…

 

好散,也是一種幸福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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